法律界前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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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環東亞銀行大廈
一九九二年,完成了香港大學的法律專業証書課程(PCLL)。
自從七月初,我便開找工作,一直找不到。
每天和女兒四處逛,最喜歡在北角的美國餐廳午膳。
一九九二年十月八日,下午五時半,
我前往中環東亞銀行大廈十樓見工。
非常多謝老師收我為徒。
十月十九日,我便正式上班,直至一九九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我便取得香港大律師的執業資格。
HKUSPACE Law
見習期間,和老師一起出庭,經歷兩件長的官司。
我有四個體會:
一、
有些殖民地官員是按章工作的。
由於兩件案件有幾天重疊,
老師向官老爺申請延長每天的審訊時間,
他的答覆是:
「It is possible,
but unthinkable!」
不過,他是一位非常盡責
非常不偏不倚的西人法官。
他亦以香港為家。
很不幸!
他單獨行山,失足跌入路邊的山坑,
失救而離世!
非常可惜!
二、
抗議
若果你是正在清盤公司的小股東,
清盤人不會照顧你們的利益。
我的老師代表被告,他們希望和解;
清盤人堅持打官司。
官司用了一個月時間,
聘用一位御用大律師
四位經驗豐富的大律師。
官司用盡清盤公司的資產,
亦輸掉官司!
不過,
清盤人可以收回服務費,
小股東便一無所有!
三、
HKUSPACE Law
老師的第二件長官司是八七股災的糾紛,
他代表輸了錢的投資者。
無論富或貧,
投資都要做好風險管理!
四、
劍橋欣快山遠眺
老師的大律師館是劍橋法律系畢業生的大本營。
後來,
因緣際會,
我也在劍橋讀了一個碩士學位。
十二怒漢
Sung Chow Wing
宋秋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