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法律學院
回到首頁 簡體字版
香港大學校外課程部《EMS》法律專業課程《CPE》的收據
法律制度是港英政府最重要的一環,
除律政司一人外,
所有高官都可以由華人擔任。
未開法律培訓水閘前,
香港只承認英國的法律系畢業生,
英聯邦的畢業生亦免問!
一九八九年八月,港英政府正式開放水閘,
由香港大學校外課程部《EMS》開班。
香港大學校外課程部法律專業課程《PCLL》
當年的要求亦很簡單,
一九八九年八月十九日《星期六》的明報刊登一小則招生廣告,
只需要符合入學資格,
填一份簡單的表格,
繳交三千五百元的學費。
一百二十個名額,先到先得,一星期便爆滿。
所以,學生的背景亦龍蛇混雜!
後來,盛情難卻,加開一班。
這樣,律師和大狀便大幅增加。
香港大學校外課程部法律專業証書
當然升斗市民覺得法官享有高收入!
其實,資深大狀的收入是天文數字。
今天,大家對法院的某些判決不滿,
我們應該尊重法庭的判決,
不能謾罵法官。
一個良好的體制需要漫長時間才能夠建立,
但很容易便摧毀了!
法律界前輩
Sung Chow Wing
宋秋榮